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湖北 | 江苏 | 安徽 | 山东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辽宁 | 吉林 | 广东 | 广西 |
上海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湖南 | 宁夏 | 海南 | 河南 | 黑龙江 | 西藏 | 陕西 | 青海 | 甘肃 | 新疆 | 内蒙古 | 深圳 |
本篇文章由会计继续教育网整理推荐: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2015年度上海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通知
根据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注协”)《2015年度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通知》,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www.esnai.net)为上海市注协开通非执业会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
1、本系统适合上海市注协参加继续教育的非执业会员;
2、上海市注协明确认可非执业会员通过本系统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过程和结果;
3、本次培训时间:2015年7月1日~2016年6月30日;
4、(1)学员可直接通过互联网点播课件学习,由系统自动记录学习时间。在网上学习完规定时间、内容后参加考试。考试合格第二天,可在网上打印合格证书。凭合格证书前往协会参加2016年年检。
(2)教学课件采用国际标准的流媒体技术制作,视频、音频与文字同步播放,图像、语言清晰,适合任何网络条件下观看。
5、在学习期间有关课程内容问题,请进入相关的答疑版面提问;使用等方面的问题请点击在线客服或电话400-700-1200(转1)了解。
6、2014年继续教育再次延期至2015年12月31日,尚未完成2014年培训的非执业会员请尽快参加“2014年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为避免影响年检,请会员务必抓紧完成学习,逾期将不再提供培训服务! 。
温馨提醒:2014年度继续教育(延期至2015年12月31日)用于2015年年检,2015年继续教育用于2016年年检。
此文章是由会计继续教育网(www.kjzjxjy.com)收集和整理,部分文章来自互联网,如不慎侵犯贵方版权,请与我们联系QQ 见网站底部,我们将及时处理!—— 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及原始链接,谢谢合作!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湖北 | 江苏 | 安徽 | 山东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辽宁 | 吉林 | 广东 | 广西 |
上海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湖南 | 宁夏 | 海南 | 河南 | 黑龙江 | 西藏 | 陕西 | 青海 | 甘肃 | 新疆 | 内蒙古 | 深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