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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财政局:2016启东市会计继续教育培训通知
启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镇(园区)财政所(局),市各有关主管部门:
为提高我市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水平,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根据《会计法》和《会计继续教育规定》要求,经研究,决定从5月4日起开展201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为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市范围内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会计人员。
二、培训内容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7号》解读;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8号》解读;
3.《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解读;
4.《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解读;
5.《会计法》;
6.其他会计法规知识等。
三、培训形式
采取面授和网络教育二种形式。
1.参加面授的会计人员根据短信通知要求,到指定的培训点进行培训,时间2天。
2.参加网络教育培训的会计人员,登陆“网上会计继续教育学习卡”指定网站进行培训,同时完成在线考试。
四、盖章确认
1.参加面授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会计人员,在培训结束后由市财政局会计科统一办理盖章确认手续,并记入会计档案。
2.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考试合格后,自行打印“启东市2016年会计继续教育合格”条,贴到会计从业资格证最后备注页,财政局会计科根据后台信息记入会计档案,不再办理盖章确认手续。
五、报名登记
各会计人员在5月31日(节假日除外)前随带会计证、身份证及报名费自行到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镇(园区)财政所(局)或主管部门进行报名登记。
六、组织工作
各镇(园区)财政所(局)指定专人负责所辖会计人员的报名登记工作,国税、地税、供电、住建、人社、卫生、教育、各金融机构等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报名登记工作,市财会培训中心负责其它会计人员的报名登记工作。
各镇(园区)财政所(局)、有关主管部门于5月30日前做好本镇(园区)、本系统的会计人员的报名登记及培训费的收缴工作,并于6月5日前将报名登记情况以电子稿形式汇总至财政局会计科,邮箱:chenlijian@qidong.gov.cn。同时集中汇缴所收的培训费(户名:启东市财政局,账号:3206267001201000000869,开户行:长江信用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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