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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考核报名须知
一、本须知为榆林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考核报名须知。
二、报名对象
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合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榆林市行政区划内持证人员。
三、报名条件
1、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陕西省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按照继续教育相关规定了解要学习的科目、内容。
四、参加继续教育考核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1、仔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确认并同意须知条款;
2、选择报考的考点和日期(榆林年度考核时间安排:从2015年12月开始每个月发布1—3次考核时间);
3、查看考核安排,选择考核时间和科目,进行网上缴费(每科目30元/人·次收费许可证[榆145232]),以前年度系统登记过的科目不重复记学分,考核人员请选择本人以前年度未登记过的继续教育科目进行报名;
4、网上交费成功后,打印《陕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考核通知单》;
5、携带《陕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考核通知单》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核;
6、考核成绩合格,学分将自动计入信息系统,不需要在从业资格证书上打印登记。持证人员可登录陕西会计网查询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考核成绩不合格,重新报名参加考核。
五、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仔细确认考试地点和时间,选择好报考科目后在指定时间内通过网银支付进行交费,交费完成后即可打印考核通知单;
2、继续教育考核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选择证书所在行政区划进行继续教育报考;持榆林市直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参加榆林市级发布的继续教育考核,持县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只能参加所在县区发布的继续教育考核或市级发布的继续教育考核(持有榆阳区会计从业资格证证书的人员参加市级发布的继续教育考核,榆阳区不设考场)。
3、所有持证人员,不分行业,年度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24学分,即视为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内容。持证人员(含无工作单位人员)应先完成所有公共科目的考核,学分不足24学分时,可在所有行业科目中任意选择科目考核。
4、考核时间和科目已经确认将不能修改,交费成功后不予退费;
5、如需报销凭证,请到“打印交费单据”功能打印交费单据,凭此单据领取;
6、打印交费单据凭证必须在所报科目的交费截止日期之前进行打印,过期未打印无法取得报销凭证的,后果自负;
7、此交费单据的有效期限为一周,请在一周内到榆林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4号财政窗口开具报销凭证;(地址:榆林市财富中心三楼高新区沙河路与建业大道十字东南角,咨询电话:0912-8187684)
8、打印《陕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考核通知单》之前,参考人员务必在计算机上安装PDF阅读器;
9、报考科目前应仔细阅读每年度继续教育相关规定,以明确报考科目;
10、如因网络故障等报名发生异常的请拨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9-88813868、029-88813899)取得联系;
11、说明:所需打印表格由系统自动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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