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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会计学会关于2013深圳会计证到期换证及会计继续教育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期换证问题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会〔2013〕22号)的规定,2013年7月1日前取得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将自动延续到2019年6月30日止,持证人员目前无需换证。2013年7月1日后取得或换证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取得之日起6年。
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效期问题
目前,我市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模式已经由传统面授培训考试转变为网络自主学习,持证人员在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网站“会计专栏”中会计证查询显示的“继续教育有效日期”,已随着会计继续教育模式的改变而不再使用,持证人员无需理会该“继续教育有效日期”。下一步我会将对此进行调整,删除“继续教育有效日期”标示,以免让持证人员造成误解。
三、本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什么时候开展
2012年-2014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仍然采用网络培训方式进行,会计人员只需上网学够所需学时即可,不需要考试。目前相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事项正在履行政府采购招标程序,请会计人员继续关注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网上公告。
深圳市会计学会
201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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