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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澄清2013年9月前会计从业资格证必须年审等相关虚假信息的公告
近日互联网上流传关于“2013年9月前,可以办理2008-2012年的年审,9月过后,统一不给于办理,视作重新考证,如没有审证也没有换证的,会注销该会计证”的图片及内容,经广东省财政厅与财政部会计司核实,属虚假信息。请广大会计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查阅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有关政策通知的,请登录以下官方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网站:
http://kjs.mof.gov.cn/;
广东省财政厅网站:
http://www.gdczt.gov.cn/;
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会计信息服务平台:
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修订答记者问”原文链接:
http://kj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jiedu/201212/t20121221_7191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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