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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阿拉善盟会计继续教育工作通知-阿盟财政局
阿盟财政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阿财会〔2014〕396号
各旗区财政局,盟直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内财会〔2014〕173号)及《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内财会〔2014〕96号)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以年度为周期定期对会计人员完成继续教育。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圆满完成培训任务,结合我盟实际,现将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凡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管辖地为阿拉善盟的会计人员均为本年度培训对象。
二、培训形式及培训内容
以网络培训为主要培训形式,培训内容以网络培训教育平台课程为准。
三、培训流程
(一)会计从业人员到盟财政局会计科或各旗区财政局会计股购买“继续教育学习卡”。
(二)登陆“中华会计网校”(网址:http://jxjyxuexi.chinaacc.com/neimenggu/alashanmeng/),开通课程完成学习后进行网上考试,考试合格后打印成绩单。
(三)将成绩单上交盟财政局会计科或各旗区财政局会计股记载继续教育信息。
四、其他事项
(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继续教育工作,积极鼓励和支持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并为其学习培训提供必要条件及培训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和妨碍会计人员依法享有继续教育的权利。
(二)会计人员因故没有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应通过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平台的的网络培训补修完成并取得学分。
(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作为高级和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参加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以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的依据之一。
(四)培训收费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内发改费字〔2010〕621号)收费标准折算为每年度100元/人。
(五)会计人员已在“内蒙古会计网”上完成2014年度继续教育课程的,视为已完成2014年度继续教育,不用再购买继续教育学习卡学习。
五、培训时间
统一时间为:2014年6月1日至8月31日,具体时间由各旗区财政局会计股根据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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