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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新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通知
关于公布自治区202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通知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新财会〔2018〕6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经培训机构申报、各级财政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审核,现将确认备案的202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和网络培训机构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并就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计从业人员在公布备案的培训机构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取得的学分,由培训机构负责报送学习数据,经本级财政部门审核后直接导入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学员可登陆“新疆会计人员服务平台”,进入“继续教育”模块查询。
二、会计人员参加未经财政部门备案的会培训机构组织开展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财政部门不予办理继续教育登记。
三、各备案培训机构要不断优化培训课程和师资,提高培训质量,建立健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情况和考试(考核)结果,培训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情况和数据报送财政部门。对采取虚假、欺诈等不当手段招揽生源或以会计继续教育名义乱收费或只收费不培训的,一经查实,纳入会计培训“黑名单”,依法依规处理。
四、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依据《实施办法》自行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须在培训前向同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备案,提交《关于自行组织开展××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申请》等,经同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培训。培训结束后,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实际培训情况、考试(考核)合格人员名单,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根据实际完成的学时确认继续教育学分。
五、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引导继续教育培训市场良性发展,对违反《实施办法》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培训机构实施禁入。对不在备案范围内的培训机构开展的类似培训不予确认继续教育学分。
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咨询投诉电话:(0991)2359401、2359412。
附件:1.自治区202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机构名单
2.自治区202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名单
2020年6月23日
附件1:
202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机构汇总表
序号 机构名称 培训场所地址 "收费标准
(元/期·人)"
一 自治区本级
1 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449号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3号楼五楼 125,300(高会)
2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头屯河公路555号 125
3 新疆会计干部培训中心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一街606号 125
二 乌鲁木齐市
1 新疆银穗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新医路89号新星大厦14楼 125
2 乌鲁木齐鑫洲远志教育培训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南西路南二路247号北京北路607号京港1号综合楼 295
3 乌鲁木齐市星之光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西后街兵团商住楼4号楼 165
4 乌鲁木齐市申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乌鲁木齐市西虹西路20号中国税务四楼 125
5 乌鲁木齐市实用技术培训学校 乌鲁木齐市友好路119号 125
6 乌鲁木齐市华天非凡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河滩北路102号1栋1至2层 375
7 乌鲁木齐步步领先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沙区友好南路339号郑泰大厦一楼 260
8 乌鲁木齐市东方盈科教育培训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市西北路1085号(金都大厦)附2楼 375
9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领航职业培训学校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铁片区管委会澎湖路33号北新大厦4楼 125
10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博扬教育培训中心 乌鲁木齐市西北路1085号(金都大厦) 125
三 克拉玛依市
1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北京路10号 300
四 哈密市
1 哈密广播电视大学 哈密广播电视大学 150
五 伊犁州
1 伊犁州会计培训中心 伊宁市海棠路3号 135
六 博州
1 博州会计培训中心 博乐市五台路州直综合办公区4号楼州财政局 155
七 喀什
1 北京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喀什分所 喀什市解放南路50号天悦龙庭酒店十楼 150
八 和田
1 和田广播电视大学(地区财经学校) 和田市二环北路31号 120
备注:1.表中没有的地(州、市)全部采用网络继续教育方式开展继续教育
2.目前收费标准为原继续教育标准,即:每期3天,按30学分计算;每天8个小时学习,按照10学分计算。
附件2:
自治区2020年度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名单
中华会计网校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新华会计网
东奥会计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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