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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西藏自治区区直会计继续教育培训通知
自治区直属各有关单位、中央驻邕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藏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要求,为方便广大财会人员更新财会专业知识,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任务,做好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准备工作,现将中区直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授培训。西藏财会培训考试中心举办14期培训班(附《面授培训班计划表》)。
培训主要内容: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区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考核验收标准(试行),以及新出台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具体准则、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解读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等。
师资、地点有相关事项:培训老师由西藏财经学院和其他院校资深财会教师及西藏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库老师担任。区内培训地点在西藏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西藏财政大院教室;区外培训地点暂定昆明、成都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培训报名地址:西藏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西藏财政综合楼一楼办证大厅,电话:0891-6822620。
二、网络培训。西藏财会培训考试中心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中华会计网校、东奥会计在线、华夏会计网等国内知名会计培训机构合作,开设有针对性,实用性强的培训课程,由学员根据实际需要选学相关课件并参加网络考试,完成本年度和补学以前年度学时或学分。学员可到西藏财会培训考试中心购买其中一家的学习卡随时随地上网学习,不受场地和时间限制。
三、联合培训。西藏财会培训考试中心继续与中区直单位(企业)联合举办培训班,推荐授课师资,组织培训考核,方便会计人员较多的单位结合本单位本系统的业务需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任务。举办联合培训班备案事宜请联系西藏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培训部,电话:0891-682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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