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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余杭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
关于开展余杭区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余财会〔2015〕3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各区级主管部门有关单位和人员:
为做好余杭区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15〕2号)和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关于做好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杭财会〔2015〕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区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2014年12月31日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无论是否在会计岗位都要参加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由省财政厅组织。
二、培训方式、培训网站及报名电话
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采用网络教育培训与面授教育培训相结合,以网学为主,面授为辅的教学方式。根据我区会计人员实际情况,50周岁以下的会计人员实行网络继续教育,50周岁以上(含50周岁)的会计人员可自主选择一种学习方式。
网络培训: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在指定网站注册、缴费、学习、考试。不合格人员须参加补考。
面授教育:采用“现场缴费、集中授课、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继续教育报名网站
登录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网站(网址:http://czj.yuhang.gov.cn),点击“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或直接登录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网址:http:// http://kjzj.zjczt.gov.cn/ZJTraining/index.html),进行网上注册、网上缴费、网上学习和网上考试。
咨询电话:0571-86223553
(二)面授继续教育
培训单位:余杭区会计学会
报名电话:0571-89183020 89181005 86223356
面授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0月30日前。
三、培训内容
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可根据其单位的性质和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学习浙江省财政厅布置的2015年度浙江省普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及杭州市财政局的《2015年度杭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读本》等内容。
四、培训时间
余杭区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五、继续教育情况的登记
(一)参加网络继续教育的人员,完成规定的学时和考试合格者,其继续教育情况将自动登记到浙江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视同已取得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
(二)参加面授继续教育的人员,其继续教育情况由培训单位协助财政部门,登记到浙江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
(三)视同完成或抵免当年继续教育的,持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余杭区财政局会计服务窗口办理登记。
(四)因故未完成以前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一律通过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补修继续教育课时,并网上考试通过
六、培训要求
(一)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是会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给予大力支持。
(二)根据杭州市组织和人力社保部门规定:继续教育记录是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和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对于一个晋升周期内,未达到规定学时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广大会计人员应珍惜学习机会,按时参加完成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或面授继续教育培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业务技能。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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