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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萧山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
萧财会〔2015〕17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主管部门、有关单位和人员: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增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提升会计人员专业水平,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15〕2号)和《杭州市关于做好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杭财会〔2015〕5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区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的对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及其他具有会计资格职称的人员。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起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二、继续教育的形式
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采用网络教育方式,网络教育有实际困难的会计人员请到浙江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萧山分校(地址:文化路118号,电话:82752787)报名接受面授教育。
网络继续教育报名网站:登录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网站(http://www.xscz.gov.cn),或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kjzj.zjczt.gov.cn), 点击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进行网上注册、网上交费和网上学习。
三、继续教育的内容
2015年度浙江省普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会计、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及相关政策、新税收政策、金融企业相关政策、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浙江省地方企业管理及财税政策等。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可根据其单位的性质和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学习内容,但选择上述内容不得少于10个学时。
四、组织实施
(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一般由注册地财政部门组织实施。
(二)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由省财政厅组织,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承办。
(三)因故未完成以前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一律通过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补修继续教育课时。
五、培训时间
2015年度网络继续教育已于2015年4月1日开始。面授继续教育将于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20日开始培训。
六、考试管理
2015年我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无纸化集中上机考试,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在学满规定课时后在培训网上自主选择考试时间。不合格人员须参加补考。
七、继续教育情况的登记
(一)会计人员参加浙江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平台的继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系统将自动为会计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二)参加面授继续教育的人员,其继续教育情况由培训单位协助财政部门,登记到浙江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
(三)会计人员参加其他形式继续教育的,持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在今年12月20日前,到萧山区会计服务中心办理登记。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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