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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乐清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乐清市财政局
为认真做好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及浙江省财政厅、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
凡在2014年12月31日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包括注册关系在乐清的会计人员和由乐清市财政局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非注册人员。2014年当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下个年度起,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具有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由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形式和内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用网络教育和面授教育两种形式进行,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
(一)选择网络继续教育的可登录浙江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网站(http://kjzj.zjczt.gov.cn),注册并参加网络培训,在完成规定的课程后,点击“考试管理”,结合自身时间安排,选择考试时间,参加乐清市财政局组织的集中无纸化考试。考试合格后,完成本年度的继续教育。集中考试点设在乐清市财税干部培训中心(伯乐东路501号财税大楼3楼),电话:61529228、61529229。
网络继续教育的内容,由省财政厅在浙江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系统中予以推荐;培训费100元,没有教材。
网络继续教育时间:2015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提醒:每年4月1日开通当年网络学习)
(二)面授教育由乐清市财税干部培训中心负责实施。
培训内容:管理会计、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及相关政策、新税收政策等。
培训费100元、教材资料费30元,合计130元。
面授继续教育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具体培训时间安排请咨询报名点。
特别提醒:报名时需携带会计证原件、填写《2015年乐清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外地的会计证谢绝报名!
参加面授学习考试1个月后,可登陆浙江省会计人员信息查询网站(http://kjzj.zjczt.gov.cn),查询继续教育完成情况。
面授培训报名地点:
大荆:林立电脑学校(大荆镇荆山北路94号4楼) 电话:62225118
虹桥:虹桥春华(虹桥镇新丰路1号,时代广场对面) 电话:62323399、62351699
乐成:乐清市财税干部培训中心(伯乐东路501号财税大楼3楼) 电话: 61529228、61529229。
柳市:里仁电脑培训学校(柳市惠丰路86号三楼) 电话:62722292 、 62722992
白象: 白象春华(白象大道281号三楼) 电话:62993996、62990199
翁垟:翁垟春华(翁垟街道雁塔路1号4楼 ) 电话: 62822338、62822337
永安会计师事务所:负责金融企业及部分企业集团的报名培训工作。 电话: 62580719
三、因故未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可以通过网络学习补修继续教育课时。网上学习常年开通。
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效期6年,到期前6个月为换证期,换证前须完成各年度继续教育。
五、参加继续教育既是会计人员的权利,又是会计人员的义务。各单位要按照《会计法》的相关规定,支持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为其学习提供方便。广大会计人员也要珍惜机会,按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乐清市财政局
2015年7月17日
报名表下载:2015年乐清市会计继续教育报名表
http://www.yqcs.gov.cn/news_view.php?partid=29&id=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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