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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5年德清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开发区)、县级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德清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和会计人员工作能力,根据《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浙财会〔2013〕43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15〕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5年我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持有发证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前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高级职称会计人员除外)。
二、继续教育形式
按《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执行。会计人员可自主选择继续教育的形式。
(一)面授教育
1、县财政部门统一培训教材,统一培训内容和组织考试;
2、县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组织面授教育培训。
面授培训实行听课证签到制度,记录听课学时,学满规定学时后,方可参加继续教育集中考试。
(二)网络教育
1、登录浙江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网站(网址:http//kjzj. zjczt.gov.cn)注册、报名和缴费,在线接受相关课程的培训,学满规定课时后,由县财政部门组织集中考试。
2、因故未完成以前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一律通过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完成补修继续教育课时。
县级各业务主管部门、企业集团公司等单位根据行业或企业管理的特殊需要,拟自行组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并要求作为当年继续教育培训课时的,应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办班要求,在组织培训前,应将培训计划报县财政局,经县财政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否则培训结果不予确认。
会计人员参加《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继续教育形式的,持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财政部门办理登记。
三、继续教育内容
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管理会计、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最新税收政策解读、银行监管政策解读、新《预算法》修订解读和企业管理政策解读等。
四、面授教育报名时间和地点
面授教育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17日—8月21日,面授教育培训时间安排在2015年9月—12月。
面授教育分武康、乾元和新市三地四个培训点,原则上会计人员按所属工作地点和县财政局的分类要求进行面授教育报名。
会计人员应按照上述要求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以下地点报名:
1、中级职称会计人员(会计师)、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到县财政局会计管理科报名,联系电话: 8280269 8280319 。
2、乡(镇、开发区)财政会计人员、金融部门会计人员到县财政局报名,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3、其他会计人员到以下地点报名:
(1)武康片(含各主管部门下属单位、德清经济开发区、莫干山镇、筏头乡及三合乡部分会计人员)报名地点:德清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武康镇永安街272号),联系电话:8666529、8068070、8078059。
(2)武康镇所属企业会计人员报名地点:德清华信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武康镇私营城安平街38号),联系电话:8286298、8286813。
(3)乾元片(含乾元镇、洛舍镇、钟管镇、雷甸镇及新安镇、三合乡部分会计人员)报名地点:湖州市技师学院(乾元镇西郊路152号),联系电话:8060606、8066332。
(4)新市片(含新市镇、禹越镇及新安镇部分会计人员)报名地点:新市镇政府企业发展办公室(8180081),联系电话:8075839、8075637。
五、面授教育费用
根据德清县物价局《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收费标准的批复》(德价〔2015〕21号)的规定,每人每期培训费用120元,教材资料费30元,合计150元。
六、注意事项
持有2011年1月1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尚未换证的会计人员在今年面授教育培训报名时随带《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有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需在单位意见栏加盖公章并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01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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