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
为确保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序开展,增强继续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促进会计人员会计知识和业务技能的提高,推动相关会计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现对201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继续教育培训组织方式
继续实行分层分类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并实行网络教育和面授教育两种形式双轨运行。市财政局统一负责高级会计人员(仅指具有高级会计专业 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并确认其继续教育学时,高级会计人员必须参加由市局组织和认可的高级会计人员专题培训,具体培训计划另行制订下 达。各县(市)、区财政局应根据当地实际,负责当地一般会计人员(除高级会计师外的所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一般会计人员的继 续教育培训可选择中华会计网校、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东奥会计在线的网上培训或由社会培训机构(单位)组织集中面授培训。
对一般企业会计人员(含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下同)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实行分类培训。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和有关培训机 构应根据不同行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特点,有针对性地开设继续教育培训课程,以便各行业会计人员有针对性地选择学习,增强培训实效。
二、继续教育培训、考核时间
2013年宁波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时间为2013年4月1日—11月30日。在此时间段之外,继续教育停止举办。
三、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内容
2013年宁波市一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一般企业会计人员的必修课程确定为“营改增”会计及税收 实务、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相关问题解释(二选一);一般行政事业会计人员的必修课程确定为《事业单位会计准 则》。
2013年宁波市一般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统一实行网上报名。会计人员须在宁波市财政局指定的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系统中选择面授继续教育机构或网 络继续教育机构进行培训。选择网络继续教育机构的,应当在选择培训课程后采用网上支付形式支付培训费;选择面授继续教育机构的,在选择确定培训机构、培训 时间及培训课程后,在培训开始前,到面授继续教育机构指定的场所支付培训费。
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考培分离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甬财政会[2011]640号)文件精神和实际需要,参加 2013年网络继续教育培训和社会培训机构面授教育的一般企业会计人员,其必修课程的考核实行考培分离,考试方式为在财政部门指定的考点进行集中机考。
集中机考的时间、地点由各县(市)、区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考试内容为宁波市财政局编写的《2013年宁波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程》,考试题库由宁波市财政局统一提供。
2013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方式可以采用财政部门组织或委托的面授培训,也可以选择中华会计网校、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和东奥会计 在线的行政事业相关网上培训课程。鼓励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参加中华会计网校、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和东奥会计在线的相关网上培训课程。系统或单位组织专题讲 座或专门业务培训,应事先报当地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备案,其培训内容可以不受行政事业会计人员必修课程的限制。
四、网上继续教育培训有关规定
宁波市财政局统一确定网上继续教育培训的运行模式、管理规程和培训课程,负责全市网上培训课程的需求调研、课程开发的研讨论证、课件审核、课件 上线,并商定全市网上培训统一收费标准。各县(市)、区财政局要做好网上继续教育培训的宣传、业务咨询、日常管理、培训情况的后台监控管理以及培训信息数 据的交换、传送等管理服务工作。
各县(市)、区财政局应当积极推行一般会计人员进行网上继续教育培训。
五、面授培训的有关规定
各社会培训机构应于2013年1月31日前向管理地财政会计管理部门报送相关资料以确认201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资格。宁波市财政局在2月底前向社会公告2013年度宁波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
会计人员面授继续教育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原则上不得跨区域培训。一般企业会计人员报名参加证书管理地财政会计管理部门认可的社会培训机构举办 的面授继续教育培训班,在学满规定学时的必修课程和其他课程后方可参加考核。面授继续教育学员参加集中机考成绩合格后,方可确认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 教育学时。
集中机考由各县(市)、区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委托当地会计学会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考试组织工作由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无纸化考点承担。会计学会应当与 各社会培训机构签订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考培分离协议以明确职责。未设无纸化考点的县(市)、区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应当委托其他县区的无纸化考点进行集中机考。
各社会培训机构要加强培训教学管理、严格培训签到考勤制度和课堂纪律,提高学员到课率,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各社会培训机构要为学员做好服务工 作,加强与集中机考合作方的联系,及时预约集中机考时间,保证学员在培训过程中就能获知准确的考试时间,努力使学员在必修课程考核中取得好成绩,确保继续 教育培训取得实效。
由于实行考培分离,学员面授培训时间减至21小时,其余3小时为集中机考复习和考试时间。各社会培训机构不得以各种理由额外向学员收取其他费用。
六、继续教育培训与从业资格管理
1、为强化会计人员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意识,各县(市)、区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将会计人员每年度继续教育情况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 中记载登记。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考核确认通过的会计人员,其继续教育信息将在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数据库中及时保存和处理,会计人 员无需再到现场打印继续教育信息。
2、对要求调转的会计人员,要求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课时,当年度继续教育可不作要求。
3、会计人员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其继续教育培训时间、内容、课时一律以会计从业资格档案库登记的信息为准,并以统一格式出具继续教育培训证明。
4、2012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一般企业会计人员,一律在网上进行补培训,并参加必修课程的集中机考。
宁波市财政局
201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