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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财政局关于开展2013年富阳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3年度富阳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企事业单位及相关人员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13〕4号)和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杭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杭财会〔2013〕111号)文件精神,富阳市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将于2013年6月10日至2013年12月31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在2012年12月31日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富阳市会计人员,不论是否从事会计工作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
高级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由省财政厅组织实施,具体按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浙财会〔2013〕4号)文件办理。
二、培训形式
富阳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用面授教育和网络教育两种形式,具体规定如下:
(一)面授教育
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面授或网络教育(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并选择面授的会计人员必须于2013年6月10日至9月30日(节假日除外)到富阳市会计培训中心报名并现场缴费,具体培训时间由培训中心另行通知。
(二)网络教育
网络教育课程开通时间为2013年6月10日至2013年12月15日,期间24小时开通。各会计人员请自行登陆富阳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csj.fuyang.gov.cn/)点击“富阳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栏目,进入培训页面,选择对应类别的课程,并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学费后进行学习。会计人员应在课程开通时间内学完24课时,自行选择考试时间并且考试合格。
参加“六五”普法知识竞赛成绩合格人员,报名时点击“大赛补16学时” 进入培训页面,考试凭参赛合格成绩单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参加考试。
三、继续教育内容
今年继续教育培训分为企业会计人员(含初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金融保险单位会计人员、中级职称会计人员四大类别,请各会计人员选择对应类别进行学习。
培训内容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学习时间为15课时,选修课学习时间为9课时,共计24课时。
企业类培训(初级、中级)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衔接规定,营改增会计及税收相关政策,对企业的财政扶持和税费政策等。
行政事业类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预算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有关政策法规等。
金融保险类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金融内控、货币与金融基础知识、新形势下的会计改革与发展。
四、考试管理
1.考试内容为各会计人员所学的必修课内容,考试题型均为客观题,即单选、多选和判断。
2.会计人员学满15个必修课课时且累计学满24个课时,或规定课时后,在培训网页选择考期申请考试,然后根据选定的时间凭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到富阳市会计培训中心指定的地点进行无纸化上机考试。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可当场提供一次补考机会。成绩再次不合格者参加补考,时间另行通知。
五、视同完成或抵免当年继续教育网授和面授学分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同完成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但须在取得相关证明后于2013年12月31日前到富阳市财政局会计科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1.参加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本年度取得全科合格者,以及通过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考试一科以上合格的(以考试成绩合格单时间为准)。
2.执业的注册会计师参加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的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且年内达到24学时的。
3.参加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在职教育当年成绩合格的人员,视同完成当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4.各单位、行业协会自行组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应事先取得市财政局会计科同意并备案,且培训学校为省厅认可的培训机构。
5.参加富阳市财政局及省市学会、协会举办的各项专题培训并测试合格的。此类继续教育信息由富阳市财政局会计科统一录入,相关人员无需上门办理。
6.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参加全国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成绩合格会计人员抵免继续教育培训课时的通知》(浙财会〔2012〕35号)文件精神,会计人员参加2012年全国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成绩合格(60分以上)的,视同完成会计继续教育8课时,并减免相应课时培训费30元。
7.参加富阳市财政局组织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富财会〔2012〕677号)知识竞赛获奖人员抵减2013年会计继续教育8课时,抵减培训费30元。
六、学习费用和票据领取
按照富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我市会计继续教育培训费为 100 元/人(含资料费),非税收入票据在考试结束后到现场考务办公室凭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确认领取。因特殊原因未拿到非税收入票据的会计人员,务必于2013年12月31日前到富阳市会计培训中心领取。
获得财政部颁发的30年会计工作荣誉证书的会计人员,在学满24课时后予以免考。参加网上学习的,凭荣誉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于2013年12月31日前到富阳市会计培训中心办理确认登记并获取非税收入票据;参加面授的可当场办理。登记名单由富阳市会计培训中心统一报送至市财政局会计科进行信息录入。
七、培训要求
1.参加继续教育是会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给予积极支持;广大会计人员要珍惜学习机会,按时完成继续教育,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业务技能。
2.没有按时完成当年或以前年度会计继续教育人员,依据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二十三条以及富阳市会计人员工作考核记分办法等规定,每年记扣3分。
八、其它事项
1.在杭州地区外工作的我市会计人员,凭外地工作单位证明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可通过快递方式向富阳市财政局会计科申请备案,经审核后安排参加远程教育考试。
2.关于补培训:本年提供2011年、2012年两个年度的补培训,补培训一律通过网络教育进行,并且不提供远程考试服务。
3.联系部门及电话
(1)富阳市会计培训中心
地址:迎宾路52号四楼、五楼
联系电话:63323020 63324636 63311017
(2)富阳市财政局会计科
地址:富春路11号2楼202室 邮编:311400
联系电话:63323505 63133717
(3)中华会计网校
客服电话:010-82318888 0571-87232951
24小时免费服务咨询热线:4008104588
(4)银联卡网上支付:客服电话:95516
富阳市财政局
201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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