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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温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办事指南
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对象
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包括注册关系在温州市的会计人员和由温州市财政部门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非注册人员。具有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人员的继续教育由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用网络教育与面授教育两种形式进行,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
(一)、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办事流程
1、登录网站:登录浙江省财政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站(网址:http://kjzj.zjczt.gov.cn),选择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
2、年度注册:对于没有注册过该年度的考生,应先注册该年度并选择培训类型。首先在首页输入身份证号码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的档案码。系统上会列出网上培训年度信息以供选择。考生输入密码、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后即可进入相应的培训年度。
3、培训交费:学员注册新年度后或未交费的学员登录即进入交费界面,进行网上交费。交费采用银联网上银行电子支付系统,每人每个继续教育年度学费100元。
4、学员培训:交费完成的学员可以进行培训。点击培训即可以进入培训模块进行听课、答疑。
5、学员考试:学完规定课程后,进行集中无纸化考试,学员点击“考试管理”,结合自身时间安排,进入选择考试时间、考场。市区属会计人员(包括市本级和各区),考点设在温州市财税职工中专学校(大士门宝伦大厦B幢201室)。
6、学习记录查询:学员考试合格,其继续教育情况将自动登记到浙江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学员不需要到财政部门办理确认登记手续。考试合格3个工作日后,学员可从网站查询学习记录,如果学员要求打印学习记录的,也可到会计从业证书管理机构财政办事窗口打印记录。
(二)、会计人员面授继续教育
详见温州市及各县(市、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文件。2013年市本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机构为温州市财税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报名地址:温州市勤奋路15号市财政局5号楼201室(电话:0577-88527049. 88527065)。各县(市、区)面授培训机构由同级财政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凭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进行报名(已完成以前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会计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并考试合格者,由财政部门做好信息录入工作,将继续教育情况记录到浙江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学员不需要到财政部门办理确认登记手续。
三、免会计继续教育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当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参加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的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且年内达到24学时的(凭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证明);
(二)、本年度通过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科合格,以及通过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一门以上(含一门)合格的(以成绩合格单时间为准);
(三)、参加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在职学习,取得毕业证书当年(凭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毕业证书)。
上述人员在取得相关证明后应在当年度主动、及时到同级财政部门办理信息录入手续,跨年度的财政部门不予认可。
四、其他相关说明
因故未完成以前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一律通过浙江省财政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站(网址:http://kjzj.zjczt.gov.cn),补修继续教育课时。
持有温州市管理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可以通过“浙江省财政厅会计报名网(http://kjbm.zjczt.gov.cn)——会计人员信息查询”查询会计人员基本信息、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效期、以及继续教育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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