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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市财政局开展2013年临安会计继续教育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13〕4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市决定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于3月1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育对象:2012年12月底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2、注册报名:由会计人员自行登录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kjzj.zjczt.gov.cn)办理报名注册,并通过银联网上支付系统交纳培训费用(每人每个继续教育年度100元)。会计人员在办理注册交费手续前,务必在网站首页仔细阅读“操作指导”、“常见问题解答”等有关网络教育的文件资料。
3、学习考核:会计人员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培训内容学习并参加网上考试,完成规定学时和网上考试合格者,其继续教育情况将自动登记到浙江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需发票者可到财政局会计管理科开具,联系电话:63713332、63736009、63700338)。
请会计人员相互转告,自通知之日起按规定时间完成注册报名、交费确认、学习考试等手续,因故未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一律通过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补修。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继续教育的,向其所在单位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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