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继续教育网-会计继续教育考试门户网站 资讯订阅 TAG标签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湖北 江苏 安徽 山东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辽宁 吉林 广东 广西
上海 浙江 江西 福建 湖南 宁夏 海南 河南 黑龙江 西藏 陕西 青海 甘肃 新疆 内蒙古 深圳

2016宁夏会计继续教育网上培训9月1日起-宁夏财政厅

时间:2016-09-18 来源: 会计继续教育网
2016宁夏会计继续教育网上培训9月1日起-宁夏财政厅 宁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宁财(会)发〔2016〕767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自治区本级各部门、中央驻宁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

本篇文章由会计继续教育网整理推荐: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2016宁夏会计继续教育网上培训9月1日起-宁夏财政厅

宁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宁财(会)发〔2016〕767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自治区本级各部门、中央驻宁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宁财(会)发〔2016〕294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就我区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你们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具体情况组织实施。

一、参加继续教育的对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无论是否在会计岗位,均应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二、继续教育的内容

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等,范围主要涵盖近年财政部新发布的相关政策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会计、政府会计准则、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电子发票及电子会计档案的发展、“营改增”相关税收政策解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解读、“一带一路”战略解读、企业内部控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及相关政策等。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可根据其单位的性质和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学习内容。

三、继续教育的形式

2016年度继续教育采取网络培训为主、面授培训为辅,两种培训方式相结合的形式开展。

(一)区直各有关单位、中央驻宁单位的会计人员

可选择参加自治区财政厅评选备案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也可参加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单独组织的本单位、本系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

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不单独组织面授培训的会计人员,无工作单位、自主择业、在校学生等其他会计人员,一律参加网络培训。

(二)属各市、县(区)财政部门管理的会计人员

可选择参加自治区财政厅评选备案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也可选择参加本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

(三)以前年度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处理方式

未完成2015年以前年度(含2015年)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一律参加网络培训补学。

另外,会计人员也可选择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的其他继续教育形式。

四、继续教育培训时间

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网络继续教育培训开始时间以“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网站公布的时间为准,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会计人员请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相关通知。

五、继续教育培训备案

(一)网络培训备案

2016年7月,通过我厅备案评选的5家网络培训机构,为我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提供服务。网络培训机构相关信息已在“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网站公布。

(二)面授培训备案

1.区直及中央驻宁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单独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的,在培训开始前1周向自治区财政厅备案,领取会计继续教育培训证书,作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检查登记的依据。

2.各市、县(区)单位组织开展面授培训的,应在各地级市财政局备案。

六、继续教育情况的学分管理和登记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

(一)参加网络培训完成规定学分经考核合格的会计人员,系统将自动在“宁夏会计从业人员管理系统”进行登记。

(二)参加面授完成规定学分经考试合格的会计人员,由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根据培训情况登记到“宁夏会计从业人员管理系统”。

(三)通过其他形式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的会计人员,符合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第十三、十四条规定的,应持本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属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七、继续教育培训资料

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可在相关网站下载培训课件作为学习辅导资料;参加面授培训的会计人员,可自主选择采用相关学习辅导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向会计人员强行搭售学习辅导资料。

八、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收费

5家网络培训机构收费价格统一为18元/每人/每年,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通过网上银行或银行转账直接向网络培训机构缴纳培训费用,并由网络培训机构开具培训票据;参加面授培训的会计人员,由组织实施培训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并按相关程序核准后,按标准收费。

此文章是由会计继续教育网(www.kjzjxjy.com)收集和整理,部分文章来自互联网,如不慎侵犯贵方版权,请与我们联系QQ 见网站底部,我们将及时处理!—— 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及原始链接,谢谢合作!



会计继续教育网
热点内容
推荐内容
2021宁夏会计继续教育培训通知
2021宁夏会计继续教育培训通知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宁夏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
2019宁夏会计继续教育常见问答
2019宁夏会计继续教育常见问答 问:哪些继续教育事项需要个人申报? 答: 1. 参加全国...
2019石嘴山惠农区会计继续教育培训通知
2019石嘴山惠农区会计继续教育培训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
2019宁夏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有关通知-宁夏财政厅
2019宁夏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有关通知-宁夏财政厅 宁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8年全区会计专...
2016宁夏会计继续教育网上培训9月1日起-宁夏财政厅
2016宁夏会计继续教育网上培训9月1日起-宁夏财政厅 宁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
宁夏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发布
宁夏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发布 宁夏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湖北 江苏 安徽 山东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辽宁 吉林 广东 广西
上海 浙江 江西 福建 湖南 宁夏 海南 河南 黑龙江 西藏 陕西 青海 甘肃 新疆 内蒙古 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