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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商业汇票结算
一、出纳须知的商业汇票知识
(一)商业汇票的含义
商业汇票,是指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
(二)商业汇票的分类
按承兑人不同,商业汇票一般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1.商业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适用于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法人之间,根据购销合同进行的商品交易,按购、销双方约定签发。
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收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并由承兑申请人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汇票,适用于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三资企业之间,根据购销合同进行的商品交易。
(三)商业汇票结算的有关规定
1.商业汇票一律记名,允许背书转让;
2.商业汇票有一定的承兑期限(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
3.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4.承兑人有到期无条件支付的责任;
5.使用商业汇票的单位必须是在银行开立账户的企业法人;
6.签发商业汇票应以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
(四)商业汇票的结算程序
1.商业承兑汇票的结算程序
(1)签发和承兑商业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一式三联,可由收款人签发,也可由付款人签发。
(2)收款人收款
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把要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送交开户银行办理收款手续,收款一般采取委托收款方式。
(3)到期兑付
付款人收到开户银行转来的委托收款凭证第五联(付款通知)及所附商业承兑汇票,与留底卡片(商业承兑汇票第一联)核对无误后,应在当日通知银行付款。付款人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算起3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未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承诺付款,银行会在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第4日(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开始营业时,将票款划给收款人。
2.银行承兑汇票的结算程序
(1)银行承兑汇票的签发与承兑
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客户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②具有支付银行承兑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③近两年在开户银行无不良贷款、欠息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不同银行具体要求不同,一般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时,承兑申请人应向开户行提交下列资料:
①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书,主要包括汇票金额、期限和用途以及承兑申请人承诺到期无条件承兑付款等内容;
②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贷款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③上年度和当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④商品交易合同或增值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⑤按规定需要提供担保的,提交保证人有关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当期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抵(质)押物的有关资料(包括权属证明、评估报告等);
⑥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收款人提示付款
出纳人员应在银行承兑汇票提示付款期限内到银行提示付款。
(3)到期兑付
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应于汇票到期前将票款足额交存其开户银行。承兑银行应在汇票到期日或到期日后的见票当日支付票款。
二、日常业务处理
(一)银行承兑汇票的日常业务
1.签订交易合同
交易双方经协商签订商品交易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
2.签发汇票
承兑申请人持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书和购销合同等资料,向其开户银行申请承兑。银行审查后与承兑申请人签订一式三联的承兑协议,并在银行承兑汇票上注明承兑协议编号,加盖银行印章,用压数机压印汇票金额后,将第二联银行承兑汇票和第三联解讫通知交给承兑申请人。
银行承兑汇票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卡片,由承兑银行留存备查;第二联由收款人开户行随托收凭证寄付款行作借方凭证附件;第三联为存根联,由签发单位编制有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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