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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业承兑汇票日常业务
1.签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单位签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商业承兑汇票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卡片,由承兑人(付款单位)留存;第二联为商业承兑汇票,由收款人开户银行随托收凭证寄付款人开户银行作借方凭证附件;第三联为存根联,由签发人存查。
商业承兑汇票由付款单位承兑。付款单位承兑时,无须填写承兑协议,也不用通过银行办理,只需在商业承兑汇票的第二联正面签署“承兑”字样并加盖预留银行的印鉴后,交给收款单位即可。
由收款人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应先交付款单位承兑,然后再由收款单位保管。
2.委托银行收款
委托银行收款时,应填写一式五联的托收凭证,在托收凭证“名称”栏内注明“商业承兑汇票”字样及汇票号码,在商业承兑汇票第二联背面加盖收款单位公章后,一并送交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审查后办理有关收款手续,并将盖章后的托收凭证第一联退回收款单位保存。
3.到期兑付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付款单位存款账户无款支付或不足支付时,付款单位开户银行将按照商业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的5%收取罚金,不足50元的按50元收取,并通知付款单位送回委托收款凭证及所附商业承兑汇票。付款单位应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2天内将委托收款凭证第五联及商业承兑汇票联退回开户银行。
(三)商业汇票贴现业务
1.申请贴现
汇票持有人向银行申请贴现,应填制一式五联“贴现凭证”。
2.办理贴现
①银行审查无误后即按规定计算并在贴现凭证上填写贴现率、贴现利息和实付贴现金额。
②按照规定,贴现利息应根据贴现金额、贴现天数(自银行向贴现单位支付贴现票款日起至汇票到期日前一天止的天数)和贴现率计算求得。用公式表示即为:
贴现利息=贴现金额×贴现天数×日贴现率
日贴现率=月贴现率÷30
③银行填写完贴现率、贴现利息和实付贴现金额后,将贴现凭证第四联加盖“转讫”章后交给贴现单位作为收账通知,同时将实付贴现金额转入贴现单位账户。
④出纳根据开户银行转回的贴现凭证第四联,按实付贴现金额作银行存款收款凭证。
3.票据到期
汇票到期,贴现银行通过付款单位开户银行向付款单位办理清算,收回票款。
如果是银行承兑汇票,不管付款单位是否无款偿付或不足偿付,贴现银行都能从承兑银行取得票款,不会再与收款单位发生关系。
如果是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汇票到期,付款单位能足额支付票款的,收款单位应于贴现银行收到票款后将应收票据在备查簿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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